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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4日讯(记者 苏莉)记者今天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获悉,截至2月12日17时,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议案15件,均为地方立法议案。
这15件议案中,属于民族事务工作方面的5件、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2件、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2件、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1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5件。议案组认为,这15件议案事项基本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案由明确,案据合理,方案具体,均附有法规草案文本或基本构想,符合议案规范。经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会后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