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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推进事业单位“3+3”管理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晏伟 编辑:王津 2014-02-14 0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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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雨花站2月14日讯(分站记者 晏伟 编委办 供稿)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公益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更是直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窗口。对此,雨花区编办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了事业单位“3+3”管理模式(“三项清单”、“三项制度”),为全区民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同时也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统列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单。以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结合全区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业务范围情况摸底工作,对全区的机构数额、职能职责、编制数量、人员结构展开了大摸底、大排查,纳入实名制管理,采取每月核对更新,凡涉及因事增编、用编增人,严把入口关,杜绝超编(职)进(任)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二是统列全区教育卫生人员结构清单。为推进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对全区公办学校的师生比例、班额情况、学科教师、生源结构、行政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口、单位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结构比例等进行了深入地调研,并编制出了结构优化、人员配备合理、促进教育(卫生)发展的核编方案。教育、卫生系统的人员结构清单的制定,确保了机构编制资源对关乎民生的重点部门和一线领域的间接支撑作用。

  三是统列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单。对区域内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日期、开办资金、最近办理事项及时间等情况详细列出,坚持每天跟踪清单,对受理事项严格执行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项清单”的建立,有利于机构编制资源的量化分析和优化配置,同时为“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一是创建预报审核制,实现“事前”统筹谋划。为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统筹性和规范性,在使用各类编制前,全区各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也就是实行机构编制管理预报审核制。按照预报制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在当年10月,就下一年度的事业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和编制使用需求,集中向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预报,经编委会审议同意后,再正式上报办理事项的请示件。下一年度,除机构撤销或退出事业序列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有专门规定外,机构编制部门将不再办理其它事业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预报审核制的建立,使机构编制部门提前掌握本年度全区事业机构编制需求总体情况,在总量上对机构编制实现了有效控制。

  二是采取用工多元制,实现“事中”严控编制。机构编制部门把编外用工(雇员)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行“事业编制与非事业编制定员相结合”的编制管理新机制,在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的同时,合理从严确定编外用工数量。例如在教育系统用人问题上,只核定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保证基本的教学需求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而对因外来人口新增、多元化课堂等非重要因素则通过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人员、服务外包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是深化跟踪服务制,实现“事后”优化配置。为巩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防止机构编制不良势头反弹,建立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跟踪服务管理制,跟踪服务的目标主要锁定在新建和新近调整机构编制要素的两类事业单位。并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两类事业单位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实现对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以及运行发展现状的总体掌握和评估,主动及时地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优化,以确保各类事业单位公益职能的最大发挥。

  “三项清单”和“三项制度”的建立,最终目的在于推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在于推动雨花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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