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月桂 编辑:杨洁 2014-01-29 09:26:40
时刻新闻
—分享—

  制图/刘岳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新看点之七
  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报记者 周月桂

  【核心提示】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包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等。文件提出,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等。

  【镜头】

  隆冬时节,长沙市望城区雷锋镇真人桥社区滴翠山庄内,草莓正值采摘季节,碧绿的叶子配着明艳的果实,是冬天里难得的亮色。“园主”彭佳告诉记者,滴翠山庄共流转土地1059亩,种植蔬菜瓜果、发展休闲农业,年产值近3000万元。

  然而,令彭佳担心的是,这片“高效”土地上配套建设的各种设施和生产管理用房,因无法取得产权证明,一直都是“违章建筑”。滴翠山庄流转的土地中,有12000平方米用于建设生产用房、配套餐饮、客房等。

  “没有产权证明,就永远是‘违章建筑’,让人心里没有安全感。”彭佳说,土地流转期限一到,农民就要收回土地,谁能说清这些设施是谁的;没有明晰产权,这些资产无法做资本认定、无权抵押融资,投入再多也贷不到一分钱。

  【背景】

  我省休闲农业经历了从农民自发到政府推动、从各自为战到统筹规划、从增加数量到内涵品质提升、从小而散的个体私营状态到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增收的产业化发展过程,为推动我省农村经济新的增长、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的新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省休闲农业的不断推进,我省根据各地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扶持和鼓励休闲农业发展;各市州也相继出台了政策,完善了工作机制。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休闲农业的发展仍旧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土地流转的制约和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等问题。随着农业投资体量越来越大,矛盾也正在逐步暴露。

  【专家解读】

  省乡镇企业局“三农”问题专家张志龙表示,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特别提到,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这对于我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张志龙说,传统农业要想有高收益,要么和第二产业结合,搞农产品加工,要么和第三产业结合,搞“农家乐”等旅游观光农业,都需要流转土地、就近建设生产用房和配套设施。

  目前,我省尚未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使投资者不敢加大投入,没有安全感,也影响了农业经营的发展。据调研,目前我省休闲农业企业流转土地中,签有流转合同的只有20%左右,极易由此引发土地纠纷。同时,国家与省里尚未制定休闲农业发展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尤其是休闲农业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权益得不到保障。农业业主反映较多的问题是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积聚了可观的固定资产,但这些资产无法做资本认定、无权抵押融资,无法缓解农业生产“缺血”问题。

  张志龙认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既要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要保护业主投资权益。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固定资产投入必定会越来越大,相关产权的明晰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推动农村固定资产明晰权属,我省一些县市也正在积极探索。怀化市出台政策规定休闲农业企业非农建设用地,可按不高于经营面积5%的比例配套生产、生活用地,并且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休闲农业。此外,长沙县允许以流转土地的 7%作为配套设施基建用地,常德也正在试点以3%的比例配套基础设施。全省范围内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操作,还在制定完善中,相信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指导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条件。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