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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将儿童脑瘫纳入城乡大病保障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王洁 编辑:刘飞越 2014-01-11 0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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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洁)儿童脑瘫是继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得到基本控制后,导致儿童肢体残疾的主要疾病之一。脑瘫儿童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熊慈明、王晓玲等市政协委员建议,长沙在落实国家20种疾病纳入大病救治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大病救助病种,将0~7岁儿童脑瘫疾病纳入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

  保守估计,长沙市现有0~6岁的脑瘫儿童约2000名,每年新发约300名。0~7岁以内的儿童开展脑瘫康复治疗或者手术治疗可以有效解决脑瘫儿童肢体功能障碍等问题。特别是对0~1岁新发生的脑瘫儿童建立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机制,更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现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脑瘫康复的限制,所有脑瘫儿童医疗康复费用均需要患儿家庭自行承担,患儿家庭将很快陷入贫困,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一个脑瘫儿童至少影响相关联的三个家庭。

  熊慈明介绍,目前,长沙市医保将运动疗法、儿童脑瘫综合康复训练等9项康复项目纳入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但是也有20%自负比例,而且儿童参加的是居民医保,实际医保支付不到一半,给脑瘫儿童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与此同时,我省脑瘫患儿康复唯一的途径只有争取市残联脑瘫康复项目救助,但该项目2013年儿童脑瘫免费康复救助总量约100人左右。“儿童脑瘫疾病是我省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儿童疾病和社会问题,为建立我市儿童脑瘫疾病长效救助机制,特建议长沙在落实国家20种疾病纳入大病救治范围的基础上,将0~7岁儿童脑瘫疾病纳入2013年我市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 ”熊慈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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