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专题:整改进行时
红网长沙1月10日讯(记者 刘容)湖南省委、省政府确定2013年为“发展环境优化年”,为进一步优化全省经济发展环境,省财政厅积极清理取消收费项目,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收费公示,完善收费政策,多项举措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湖南省财政厅把“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服务群众的“十件实事”之一,切实加以落实。在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和免征湖南省执行的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从2013年10月1日起,再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精简率达27.5%,预计全省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7.8亿元,其中省本级约2.9亿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一道,从2013年7月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发生的收费和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3年11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的要求,省财政厅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积极参与秋季开学收费检查及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12月,迎接了中央检查组来湖南省开展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不规范的教育收费行为,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对全省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发布了《2012年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湘财综〔2013〕36号),主动接受企业、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湖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省直管县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3〕17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6项非税收入项目的省级分成,加大了对市县财政的倾斜力度。同时配合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向省政府建议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提高高速公路冲关、倒换卡等逃费车辆收费标准,并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ETC)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