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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管干部选拔:防止以票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苏莉 编辑:何冰 2013-11-19 07: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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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管干部的素质优劣,事关富民强省大局。近日,省委组织部修订出台了《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制订了《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确保干部选任规范有序

  本报记者 刘文韬 苏莉

  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如何防止程序硬伤?干部个别提拔任职如何做到公平公正?为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近日,省委组织部修订出台了《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同时,根据《流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订了《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1月18日,记者就两个文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采访。

  规范选任流程 完善配备方案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10月16日,省委组织部在媒体上对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25名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址等,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对省管干部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我省已实行多年,有力加强了对省管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省委组织部近期修订出台的《流程(试行)》再次对任职环节中任前公示的对象、期限、举报受理核查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省管干部的素质优劣,事关富民强省大局。2007年9月,省委组织部制定了《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6年多来,《流程》在规范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流程》逐步显现出一些不够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系列新精神,充分吸收近些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报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修订和制定出台了《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和《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与原来文件相比,此次修订和制定的两个文件,对前期酝酿与初始提名环节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优化干部配置方案、改进干部选用工作效果的评估机制,以促进干部配备方案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两个文件的出台,有利提升干部工作有序可循的工作水平。”省社科院人才所所长、研究员胡跃福认为,像《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总体上遵循《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具体对前期酝酿与初始提名、民主推荐和确定考察对象、实地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都作了明确规定,并配有工作流程图,简单明确,管用易用,操作性强。如文件对某些工作完成时间进行了量化,明确规定:“任前公示的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又规定:“任前公示的干部,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反映不影响任职的,宣布任职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到位。”

  “以前的文件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上的一些环节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省委组织部出台这两个文件对此进行了有力补充,并制定了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我们基层可以依据这两个文件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宁乡县委书记黎春秋说。

  多元初始提名 强化全程监督

  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近年来,少数地方出现了违规选用干部现象,如何避免在省管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类似情况?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在酝酿提名和确定考察对象的过程中,采取多元化的初始提名方式,明确初始提名人选可由省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意见酝酿提出,可以由省委全委会推荐产生,还可以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主要是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民主推荐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因素,在与有关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沟通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为确保公平公正和相关人选的优秀性,两个文件明确规定: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与组织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同时,文件还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相关人选,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一是大会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得票不是相对集中的;二是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三是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四是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是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六是因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为提高选任质量,文件从操作层面把加强监督的要求贯穿到酝酿提名、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拟选拔任用工作的职数、职级、人选的资格条件、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考察方案、履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遵守干部选任工作纪律情况,等等。并规定:在酝酿阶段,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室负责人全程参加有关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酝酿、讨论的部长办公会和部务会;在干部推荐考察阶段,省委组织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直接受理有关信访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委托拟任人选所在地方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干部考察过程的公正性。全程监督,为提高选任质量提供了保障。

  注重选任过程 加强效果评估

  破解“只重如何选,不重选后结果如何”

  “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重如何选,不重选后结果如何。”宁乡县委书记黎春秋认为,新的文件注重干部选用过程及效果评估,专门增加了评估的内容,并对评估内容及方式进行了规范,此举将有利于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干部。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对初始提名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二是对人选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等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相关措施或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三是对干部任用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评估:第一,省委组织部各干部处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时,以及省委组织部向省委汇报时,形成文字材料,就初始提名方式或人选方案进行比较分析;第二,省委常委会研究的同一批次干部到位后,省委组织部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适时了解干部履职情况、社会各方面评价和干部本人感受,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指导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向干部提出适应新岗位建议;第三,结合开展省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用期干部转正考察以及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省委管理干部述廉评议等工作,对本年度提拔的省委管理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听取对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估,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完善人选方案,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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