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 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5日晚,新华社授权发布了《决定》全文公布。《决定》2万字左右,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反映各个领域改革的基本理念。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15日晚,新华网邀请到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孙晓莉做客新华网访谈室,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谈到《决定》对简政放权是怎么样部署时,孙晓莉认为简政放权中的放权包括两个方向。
[主持人]今年以来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改革对权利与市场的边界进行了摸索和界定。简政放权其实就是您刚才讲到的有效当中的主要内容。那在《决定》当中对简政放权是怎么样部署的呢?
[孙晓莉]在三中全会的《决定》当中对简政放权也有专门的表述,是放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上来表述的,其实简政放权的放权包括两个方向:一是向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比如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给他们应有的管理权限和应有的权力,这是一个放权的方向。还有一个放权的方向是在政府内部,比如上下级政府之间来调整权力分配,就是我们看到的《决定》当中谈到的,有些管理完全可以交给基层和地方来做的,那这样一些事情就可以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主持人]就像您讲到的在东部的一些地区经济总量很大,但是在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权限与之不相匹配,这个矛盾还是很突出的,在决定当中有怎样的部署?
[孙晓莉]对,我个人曾在东部地区挂过职,当时是在宁波,在经济发展方面是走在前列的,下面的一些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确实搞得非常好,但是对于这些镇来说自身发展又受到很多束缚,比如它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他产生直接的体制上的束缚,一旦把这些放开了这些地方就会迸发出极大的活力。其实包括我们的广东这些年在做的一些地方上的探索,也是回应了实践当中的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