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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上海浦东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正义同志辞去浦东新区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刘正义简历
刘正义,女,1954年6月生,汉族,安徽宿县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3年取得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夜大学会计专业大专学历;
2002年取得美国杜兰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黑龙江大兴安岭前进农场团委书记,上海市无线电十八厂二车间生产组长、团委干部,上海仪表局干部处干部、副处长、计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总裁、执行董事,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党组书记,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浦东新区区委委员、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