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株树桥水库水质不断提升,基本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资料照片)通讯员 摄
株树桥水库成立14人的水面专业打捞队,打捞水面漂浮物。(资料照片) 通讯员 摄
红网专题:蝶变湘江 招募“绿色卫士”
本报记者 柳德新
作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事关全省60%左右人口的用水安全。在用水安全中,饮水安全首当其冲。
在我省仅有的6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中,湘江流域就占了4个,包括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湘潭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株洲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
除了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湘江干支流、各类水库也是湘江流域内大多数城镇、农村的饮用水水源地。
湘江保护,饮用水源先行。
湘江沿线城镇水源单一,饮水安全令人关注
位于湘江一级支流涟水中游的水府庙水库,除了防洪、灌溉功能外,还承担着娄底市、湘乡市的供水任务,枯水期还要为湘江中下游补水,堪称湘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源。
但由于水府庙水库库区无序开发,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库功能萎缩。去年7月,省政府专题部署水府庙库区专项整治,启动围垦填库、无序采砂和网箱(拦网)养鱼3项专项整治,当地采砂船一度停止作业,并取缔部分养鱼网箱。
记者10月底采访发现,水府庙水库仍不时可见采砂船在采砂。伴随着采砂船的轰鸣声,一个个抓斗潜向水底,搅起一片浑水。
新的围垦填库等违法现象也依然存在。如,湘乡市水府庙旅游连接线施工时向库内倾倒渣土,娄底市三大桥在施工过程中淤填水库,甚至还有部分村民在水库内打墩建房等。
就整个湘江流域而言,饮用水源保护现状堪忧,特别是湘江干流长株潭河段水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由于长株潭3市呈品字形布局,湘江干流长株潭河段所承纳的污染物排放量,远远大于该河段的纳污能力,导致部分河段水功能区难以达标。在130公里河段内,共有13个水功能区,平均每个水功能区河长不足10公里,最小的水功能区河长仅1公里。其中,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过渡区(景观娱乐、工业、混合用水区)只占总河长的49.2%,纳污河段与饮用水取水河段短距离相互交错。部分排污口下游不远处,就是城市饮用水取水口。
供水水源单一,使得湘江沿线城镇饮水安全难以保证。在湘江流域沿线,城镇集聚,但供水水源缺乏全面规划,供水水源单一,大多都从湘江干流及其支流取水。当湘江出现枯水位,湘江水体受到污染,包括上游发生污染突发事故时,长株潭等城市供水将受到严重威胁。
开辟第二水源,分质供水是方向
饮水安全,一是水量要足,二是水质要好。在湘江难以保证沿线城镇饮水安全的情况下,有必要开辟第二水源,这也是提高城市供水保障水平、应对突发性水安全事故的必要措施。
省政府2011年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水利建设规划(2010-2020)》,着手为长株潭城市谋划第二水源。
如长沙市,现状供水以湘江干流地表水为主水源,株树桥水库为第二水源。近期正在加快建设长沙综合枢纽工程,以提高供水保证率;远期则按多水源供水格局,统筹株洲、湘潭两市及湘江沿线的望城区、湘潭县、株洲县的水源建设,在株洲以上集中建设湘江水源地。
湘潭市的现状供水,也是以湘江干流地表水为主水源。近期将建设以地下水为主的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远期则统筹湘江沿岸有关县(市)的水源建设,在株洲以上集中建设湘江水源地,并研究从水府庙水库与东江水库引水方案。
在我省各大城市中,真正称得上第二水源的,当前仅有株树桥水库,为长沙市第二水源。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副局长李幸平介绍,尽管饮用水源保护压力大,但水库常年保持水面干净、水体清澈、水质优良。当前,株树桥水库每天向长沙市区供水35万吨。
保证饮水安全,分质供水是未来的方向。
2012年6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题调研长株潭城市饮水安全问题,并撰写了《长株潭城市饮水安全调研报告》。在比较东江水库集中供水、长株潭3市分散供水、分质供水(直饮水)3种方案之后,《长株潭城市饮水安全调研报告》认为,分质供水方案是解决长株潭城市饮水安全的根本途径,推荐实施分质供水方案。而分质供水方案中,株树桥水库分质供水方案因其投资相对节省、工程规模相对更小,更加科学合理可行,优于其他水库分质供水方案。
推进湘江流域管理,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饮用水源,一旦污染,后果十分严重,而且治理恢复难度极大。省政府决定,通过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3个“3年行动计划”,实现湘江干流、全流域稳定在三类以上水质,大部分饮用水源断面达到二类水质标准。
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目标,一旦达标,将成为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标志性成果。
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认为,要实现上述目标,应该推进湘江流域管理,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湘江流域干支流沿线分布有8个地级市、30多个县级城镇,形成对湘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强大驱动力。但在现有水资源管理体制下,各行政区域无法从全流域的角度出发,统筹协调好全流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实践中,如果要求某个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流域水资源保护责任,会制约该地区发展;但如果不要求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则会给流域下游其他区域的用水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长株潭地区处于湘江中下游,缺乏水资源控制工程,用水安全依赖于上游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甚至需要上游水资源工程的补偿调度来保障。
詹晓安介绍,推进湘江流域管理,就是以自然流域为单位,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将湘江流域的上、中、下游,左岸与右岸,干流与支流,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治理、开发与保护等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将兴利与除害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其实质就是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的管理制度,将水环境容量、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质保护、水生态维护等要素统筹结合起来,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综合效益最大化,进而保障湘江全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而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就是全面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明确,“建立健全湘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期限内组织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建立健全湘江流域上下游水体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和补偿机制。上游地区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阶段水质目标的,应当对下游地区予以补偿;上游地区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达到阶段水质目标的,下游地区应当对上游地区予以补偿”等。
这些明文规定,将是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依据。但由于《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今年4月1日才开始施行,很多具体的保护措施都还在抓紧落实之中。
个案
株树桥:长沙市民的优质水源地
本报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唐敏
深秋的株树桥水库,正值枯水期,11月1日10时坝前水位157.14米,比汛期水位降低了不少。在株树桥引水工程浏阳市高坪镇莲花寨计量站,由于水位落差大,引水工程管道内嗡嗡作响。计量显示,当天12时,引水工程流量达4.86立方米每秒。一天下来,株树桥水库向长沙市区供应优质水源达35万吨。
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浏阳市东部,截浏阳河主要支流小溪河形成,水库呈狭长形,库区长达30多公里,涉及5个乡镇、27个行政村。作为长沙市第二水源,株树桥水库既要保证水量,更要保证水质,压力可想而知。
“饮用水源保护一定要趁早!”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副局长李幸平说,早在2006年5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长沙市人大立法,颁布实施了《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标志着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成为受法律法规保护的“特区”。
如何依法保护?首先是确定水源保护范围。株树桥水库集水区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划定核心保护区。保护区内,实行封山育林,砍树、办厂、采砂、网箱养鱼等都在禁止之列。株树桥水库管理局还成立14人的水面专业打捞队,打捞水面漂浮物;放养200多万尾调节型滤食性鱼苗,提升水体自净功能。
水源保护,若得不到库区5.8万多干部群众的支持配合,如同无源之水。李幸平介绍,浏阳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库区生态发展,不让库区百姓吃亏。在高坪镇株树桥村,已建成327个三格、四格化粪池,生活粪便就地发酵处理成有机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影响地表、地下水源水质;1800多亩农田控制农药、化肥使用,主要种植红米、黑米及高档优质稻,效益比种常规稻翻了个番;受益于生态补偿机制,该村核心保护区每亩山林每年补偿20元,村里也有一定补助。村支书刘伏兴说:“现在我们观念都转变了,保护水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当前,株树桥水库正在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并争创全国示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手记
饮用水源保护只争朝夕
柳德新
湘江保护,之所以饮用水源优先,主要是作为生命之源的饮用水源实在是太重要了。一旦保护不力,水体污染,势必导致水危机,引发社会恐慌。而且水体一旦污染,短时期内难以恢复,其后果是灾难性的。
保护湘江流域饮用水源,已经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但记者采访发现,还需要更多更快的保护行动。
比如,水府庙水库库区,尽管已经开展一年多的专项整治,但效果依然不理想,新的围垦填库等违法现象依然存在;《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已经施行半年多,但具体措施还在抓紧落实之中;喊了多年的生态补偿机制,也还没有全面实行。
当然,保护饮用水源的行动,不仅是出台政策措施,更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但与其发生水危机后不计代价治理,不如现在未雨绸缪,立即采取更多的保护行动。
这种保护行动,包括政府、企业甚至老百姓的共同行动。
从政府层面来讲,当务之急是出台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真正让保护饮用水源的企业、个人受益,让破坏饮用水源的企业、个人受到惩罚。
从企业层面来讲,主要行动就是要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减少排污。
从个人层面来讲,每一个细微的举措,如节约一滴水,不向饮用水源乱丢垃圾,不让家里水龙头“长流水”,都是保护饮用水源的具体行动。
微博互动
@BEC滴思密达:饮水思源。我们要感恩水源地,为我们守住一口清泉。要更好地处理好饮用水源地的居民生活、经济发展和水源保护之间的矛盾,表达我们的感恩。
@彭家小蕾:含磷有机物通过雨水冲刷、渗透等方式进入水源地,浮游生物吸收后会迅速生长,造成水源污染。所以,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能卖含有磷的化肥、洗涤剂,要从源头上杜绝。
@琳小邑古爱乖:要划定保护范围,严禁饮用水源地多少米范围内修建建筑和种植作物。在水源地保护区组织漂浮物打捞队,定期进行清洁。另外,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也要规范,对随意丢弃垃圾行为要处罚,并鼓励、引导居民自觉、自发保护。
@老婆的语录:政府要对水源地居民的厕所、厨房进行改造。杜绝污水直接排放,设计出适应于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可用于浇灌、养殖,形成一套水源地的水循环利用。
@lorena-筱壹:再生水、雨水、污水等水资源利用前景广阔,潜力巨大。政府可以通过项目,吸纳优秀企业,联手推进再生水利用、雨水收蓄利用、污水处理利用建设,大力发掘第二水源。这样,还能助推环保企业发展。
@O2O江湖:再生水虽不能饮用,但它可以用于一些水质要求不高的场所。公共绿地、树木、行道树灌溉都可以用再生水,部分河道水、沟渠水也能由再生水补充。以城市“第二水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对饮用水资源的浪费。
(以上内容来自新浪湖南网友 本报记者 黄晓辉 整理)
●参与方式:您若看到湘江流域的污染现象,或有参与环保行动、保护湘江的意见建议,均可通过人民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平台,以“#保护湘江#+内容+@湖南日报”形式进行发布,我们将择优在本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