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浏阳坚持主办民警制度 2013年录用479名主办警官

来源:红网 作者:杨洁 编辑:王娉娉 2013-10-27 11:07:25
时刻新闻
—分享—

(浏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入口)

(浏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讯问室)

(主办警官资格认证考试(资料图))

  红网记者 杨洁 长沙报道
  
  民警要主办案件,必须先取得主办警官资格,要获得资格又需要考试。2003年,浏阳市公安局在湖南省率先推行了案件主办民警制度。今年来,浏阳市公安局629名民警全部参考主办警官资格考试,479名民警录用为主办警官。
  
  自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长沙市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执法制度,下大力气抓好民警培训,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明显提升。而其下属的浏阳市公安局坚持主办民警制度,执法办案区域建设“标准化”等就是长沙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坚持主办民警制度,执法办案“责权利”三统一
  
  从2003年开始,浏阳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案件主办民警制度,即办理案件必须明确主办民警,取得主办资格的民警对案件质量全程负责,同时也享受相应的待遇,责权利有机结合。
  
  浏阳市公安局明确规定,主办民警待遇优先。在政治上,凡是要提拔为中层干部的必须具备主办民警资格。在经济上,每年拿出一定金额奖励优秀主办民警,主办民警全年办案补助高于协办民警。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办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彻底解决了过去“发现了执法过错,找不到责任人,追究不了责任”的现象。
  
  办案区域建设“标准化” 执法过程控制“信息化”
  
  2010年以来,浏阳市公安局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推进执法办案区域建设及应用。目前,浏阳市公安局共建设了37个执法办案区,全面实现了物理隔离、功能分区、实时监控、信息智能采集、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督察等功能。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浏阳市公安局建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彻底解决了涉案财物管理混乱的问题,实现“人、物、事”分隔分离,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浏阳市公安局还先后投入500余万元到执法信息化建设中,确保全警电脑配备达到每人一台以上,公安专网1000兆、视频监督到基层所,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做到执法过程控制信息化、数字化,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类和个性类问题,采取网上通报、总结、考评的形式,及时告知、纠偏、补救和警示。
  
  通过五年来的强力推进,长沙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不少成效。全市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执法制度,下大力气抓民警培训,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明显提升。近年来,长沙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打击处理率均达到96%以上,强制隔离戒毒等案件的批准率均达到95%以上。五年来,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坚持不懈的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的保障了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被省人民政府评为“依法治省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在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工作中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