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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常委高官划10条“红线” 铁腕整治“官风”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周群 杨强 编辑:李艳华 2013-10-18 2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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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宁10月18日电 (记者 周群 杨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三个多月来连续两次到广西,指导当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颇具开放意识和开明风范的中国—东盟合作前沿广西,教育实践活动务实推进,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到的突出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为党政高官划出10条不能逾越的“红色警戒线”,18日“红色警戒线”——《自治区党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经当地官方媒体全文刊发,备受各界关注,在官方和坊间引发了巨大震撼。

  7月8日至10日,李克强总理到广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9月3日至5日,李克强总理用4个半天时间,在广西全程参加、悉心指导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查摆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及时出台,规定包括:自治区党委常委每人只配备1辆公务用车,使用1处办公用房;严禁违规多占住房,不准为领导干部建别墅;不准违规使用警车开道;严禁个人指定秘书,违规提拔秘书;不准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等。以党委常委率先垂范,显示了广西以铁的纪律祛除“四风”顽疾的坚定决心。

  前述《十项规定》对身居高位的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们,在用车、用房、住房、接待、提拔干部、因公出国等十大利害攸关事项上作出明确规定,引来众多广西民众的交口称赞。此前长期以来,中国官场在这些领域存在的不正风气,备受民众诟病。

  与此同时,广西《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接踵出台。官方通过建章立制,以及高层领导班子“正人先正己”、自觉套上“紧箍咒”的垂范,将这场整治“官风”行动推向纵深。

  在今天官方媒体刚刚公布的《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中,还细化规定县处级以上官员,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不准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不准违规建、购、租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不准违规举办或参加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将对违反规定的官员,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涉嫌违纪的,将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两个规定一个办法,是我们着眼于从制度层面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刚性约束。”一名政府官员说,当局已下令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在“四风”、“六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扎实整改。

  “六病”指广西自治区党委经过分析梳理当地党政机关不同程度存在的遇事不敢负责的“软骨病”、脱离民众的“冷漠病”、心浮气躁的“浮躁病”、贪图安逸的“享乐病”、政令不畅的“梗阻病”、精神懈怠的“懒散病”。

  坊间对当局公布的前述“两规定一办法”表示肯定和欢迎态度。“这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能够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不仅能节省更多的财政资金,对社会风气的好转和各级公务员作风的转变,也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乡响水村党支书陈世堂说。

  为推动这场旨在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建设、促进民风转变的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对当地大小官员提出新的要求: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具体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真正达到“出汗排毒、舒筋活络、衧pace病健身”的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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