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 固本强基——半世纪“枫桥经验”精髓让社会管理更显生机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杨维汉 徐硙)“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上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创造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50年来,“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而且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传家宝”不但没有失效,反而更加成为社会稳定的坚硬磐石。
“枫桥经验”为何能50年长盛不衰?因为它的精髓就是“走群众路线”。
杭州市下城区长庆街道王马社区会议室里坐着四位老人等待开会,他们是当地百姓议事组织的成员。其中一位楼长吴菊仙对记者说:“社区绿化带里有人乱停车,还有人乱倒垃圾,大家准备商量一下怎么解决。还有人在阳台上放的花盆太多,容易掉下来,我也过来反映一下。”
吴菊仙说:“好多事反映了,很快就能解决。”困难群众、独居老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每月必访……这是王马社区已经建立6年多的“66810”为民服务体系的内容。“六必到”、“六必访”、“八必报”、“10条为民服务线”,居民都耳熟能详。如今,王马社区的干部又把这一工作方法全面运用到了社区平安建设中。
社区党委书记金颖说:“我们社区是老小区,老人党员较多,而且比较热心。在很多工作中,我们的楼道长、社区党员、群众骨干在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事调解上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平安建设离不开扎实有效的基层基础工作。村街社区、企业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只有细胞充满活力,身体才能健康;只有基础牢靠、基层安宁,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在新的历史阶段,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好,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才能凝聚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平安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平安创建”离不开群众的参与,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受益者,又是“平安创建”的行动者。在浙江各地,各种富有地方特点的社会矛盾化解平台纷纷建立。各种形式的志愿者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居民联络工作拓展到基层,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遍布杭州全市的“和事老”们的努力下,很多邻里纠纷、家庭矛盾都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到2012年底,仅杭州市备案管理的基层社会组织就已达8963家,成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样在宁波,17.2万名社区“和谐促进员”的名头也很响亮。
来自浙江省司法厅的统计数据表明,浙江省目前已在医疗、交通、劳动、物业等领域或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800余个,调处矛盾纠纷占全省矛盾纠纷调解总数的三分之一。2012年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1.4万件,成功化解40.51万件,化解成功率达到97.85%。
浙江省委省政府紧紧扭住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枫桥经验”。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支持群众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枫桥经验”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正在各地平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实施决策惠及人民,不与民争利。近年来,城乡规划、重点工程建设等问题,动辄牵涉群众利益,易引发社会矛盾。江西南昌市在重大项目征收中,把握不与民争利、用群众工作法做动迁工作等原则,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党员干部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收集有关地铁工程拆迁、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2012年走访群众近30万人次,收集各类群众反映的问题4.9万多件,赢得了群众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群众工作贵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湖北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决策之前先问群众“同不同意”、“满不满意”,把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民意关”。两年来,全省对4012个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其中3549个事项准予实施、371个暂缓实施、92个不予实施。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人们有理由相信,在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必定能为“平安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