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正确地做事 做正确的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勇 周小雷 编辑:王津 2013-09-15 09:28:47
时刻新闻
—分享—

  9月12日,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通讯员 摄

  本报记者 陈勇 周小雷

  实习生 曾园

  近年来,我省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大为改善。

  厘清“权力清单”,规范执法源头

  “法制环境就是发展环境。我们要做的就是厘清‘权力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9月13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早在2006年,省政府对55个省直部门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清理法律、法规和规章1830部,梳理并公布行政执法职权6003项,首次厘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2011年又进行了新一轮修订完善,梳理完成办事服务事项1222项,并全部纳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服务和网上监察系统,既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又方便公众进行有效监督。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过去,“红头文件”满天飞,有的甚至“相互打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08年以来,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4.6万件。

  2008年10月,我国首部规范行政程序的省级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实施,从源头上对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2009年7月,我省制定出台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推行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

  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省各级累计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1011项,精简幅度达58%;取消1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精简年检年审项目32项,精简率达41%;精简达标评比表彰项目5762项。

  今年7月,临澧县安福镇侯某等人通过该县信访渠道,反映县二水厂不按政策减免低保户水费问题。县联席办经过研判,依据相关法规,确定相关单位存在违规行政行为,当即转交县水利局调查,随后对二水厂的违规行为作出了整改。

  一把执法尺子,避免同案不同罚

  “乱处罚”、“乱收费”、“乱摊派”并称“三乱”,一直是行政执法的“多难区”、行政机关腐败的“高发区”,也是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灾区”。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我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对执法行政行为进行综合控制。

  翻开《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其中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引人注目,被称为给行政裁量打造了精细的“尺子”。

  如纳税申报逾期,《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给出了“尺子”——要求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裁量阶次一般不得少于3个。

  唐世月解释:由于不同地域和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存在一定裁量空间是合理的。但是,合理的裁量权如果不合理适用,就会导致裁量权滥用现象,甚至出现执法腐败。比如,我们前几年在案卷抽查中发现,某局起先预告处罚的是罚20万元,最后裁定结果是处罚8000元,这里面的弹性就太大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出台以后,将裁量权进行规范,就好比给各个行政单位一把执法的尺子,最大限度避免了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情况。

  目前,全省611个单位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省政府发布了一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一些行政执法任务重的单位还被省政府法制办列为案卷评查的重点。

  服务上多做加法,管制上多做减法

  建设法治政府,就要规范行政程序和政府权力运行。2010年,《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各级政府将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规定》还将为民办实事工作制度化,不仅给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将促进这项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将实事办好办实,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实惠。

  平江县木材公司的周能武,感到如今政府办事越来越规范快捷。周能武要将平江县的木材卖到广西等地,办理木材运输证非常麻烦,县里办证后,还要到市里办证,出省的木材还要到省林业厅办证。现在,他只要到平江县政务大厅林业窗口递交相关资料,这个全国联网的电子政务系统立即启动审批,当场办妥。

  “管理和服务,如同政府的两只手。以前,我们强调管理过多,强调服务不够。只注重管理之手,忽略了服务之手。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要做好‘加减法’,在服务上多做加法,在管制上多做减法。”唐世月说。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