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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爱平
取消和下放20项行政审批权,省发改委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然而,审批权的下放并不会就此止步。
“根据中央的精神,到2015年前完成投资体制改革,今后还会有一系列动作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省发改委要审批的项目只会越来越少了。”省发改委法规处处长王学力的一席话,释放出强烈的信号:简政放权仍在路上。
下放审批权是政府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提升运转效率的有效举措。2001年10月,我国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0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大幅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多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削减了近七成。但重审批轻监管、管理随意性大、权力滥用风险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这正是顺应了民众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呼唤。
进一步简政放权是大势所趋。政府越“放手”,社会越开放,民众越自主。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行政审批体制,审批权过于集中带来的难题方能破解,“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目标方能实现。
当然,政府与社会之间并非截然对立,管制与放任也不是水火不容。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权力彻底退出,而是要准确定位政府的职能角色。将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