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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访谈】杨能:严格执行“五条铁规”

来源:红网 作者:章尧 盛学运 编辑:盛学运 2013-09-05 15: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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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杨能[右]作客红网“湖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访谈”。)

    (杨能表示,下一阶段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以及问题的整改,同时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人民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核实整改,并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红网专题:在一起——湖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红网长沙9月5日讯(记者 章尧 盛学运)为了重拳整治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随意执法等违规行为,今年7月31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正式颁布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执法“五条铁规”,对广大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9月5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杨能作客红网“湖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访谈”。在访谈过程中,他就“五条铁规”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细则、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市民该如何监督交警执法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自实施以来全省共核查执法案件21.3万起
  
  当前,全省上下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与广大群众打交道最直接、行政执法量最大、社会影响最广泛的一个执法部门,公安交警的执法规范尤为重要。杨能介绍,自“五条铁规”实施以来,湖南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核查执法案件21.3万起,查纠执法问题1620个,已有1532个问题被整改到位,有效整改率达95%。
  
  对于“五条铁规”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细则,杨能也做了详细介绍。“五条铁规包括严禁罚款不出具有效票据;严禁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严禁路面罚款之际收取现金;严禁以‘包年’、‘包月’、‘管理费’等形式执法;严禁采取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后无正当理由不作处理或私自处理。”杨能表示,如有交通警察违反上述规定将一律先予以禁闭、停止执行职务,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在五条铁规的强压下,目前,湖南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进一步规范,截至8月底,全省‘涉交’信访事项同比减少25%。”而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杨能表示,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以及问题的整改,同时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人民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核实整改,并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民遭遇违规执法可拨打12122举报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通参与者,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后该向什么机构投诉举报?杨能介绍,市民发现公安交警部门或交警个人有违规执法行为时可向本级交警部门或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同时,也可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此外,还可以拨打12122报警客服电话,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进行举报和投诉。
  
  “我们向社会公布‘五条铁规’的主要目的就是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于群众的举报或投诉,我们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人民群众也可以对交警部门或交警个人的违规执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能表示。
  
  “五条铁规”绝不纸上谈兵
  
  一个好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实,对于“五条铁规”的具体实施细则,杨能表示,“五条铁规”在执行过程中,绝不只是纸上谈兵,而是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制度的落实,实实在在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我们着重从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实行‘三个一律’政策、构建群众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来抓好制度的实施。”杨能介绍,全省建立了省里抽查、支队核查、大队普查的三级检查工作模式,把执行情况纳入到全省重点工作评估和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在源头整治机制上入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同时,还对五条铁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并邀请了群众代表一同监督交警遵守“五条铁规”。
  
  未来将从源头上管住“减免交通违法处罚”
  
  “有权、有钱或者有关系的人可以免受交通违法处罚”这一现象曾一度成为社会的诟病,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在访谈的后台,网友们也发起了讨论。对此,杨能表示,为了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交警部门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规范交通违法处罚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从治理公车、警车违法开始,大力推行交通违法处罚“零减免”。
  
  “我们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全省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对任何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罚罚款,对违规减免罚款的,一律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相关领导的法纪责任。同时,在严格把关交通违法数据质量、履行执法告知职责、严禁违规消除交通违法信息、严禁违规减免交通违法罚款、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措施、严格内部考核和责任倒查等6个方面制定了规范性措施。”杨能表示,目前,全省交通违法处罚系统正在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未来将从源头上管住违法减免的问题,使违规减免从“不可为”变成“不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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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实录】

    范子文:红网的网友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子文,欢迎大家收看由湖南省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红网联合制作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访谈。我们今天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 杨能。首先还是请杨政委和我们的网友们打声招呼。   

    杨能:主持人好,红网的网友大家好。   

    范子文:今天杨政委特别帅气地作客到红网嘉宾访谈室,代表公安交警部门和红网的网友做一个交流。公安交警是与我们群众打交道最直接,行政执法量最大,社会影响最广泛的一个执法部门,公安交警执法规范与否,与我们人民的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严厉整治公安交警执法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执法"五条铁规"》。那这"五条铁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开始还是请杨政委和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杨能:好的,我们"五条铁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罚款不出具有效票据。二、严禁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三、严禁路面罚款直接收取现金。四、严禁以"包年""包月""管理费"等形式执法。五、严禁采取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后无正当理由不作处理或私自"了难"处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停止执行职务,然后再按照相关纪律条令追究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情节较轻的,一般是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或给予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并从严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范子文:平常交警执法部门对于道路交通的违法守法依法作出判断,现在自己也有了五条铁归,从字眼上来特别严厉。想请问总队为什么要出台一个这么严厉的规定?有什么具体的背景?   

    杨能:交警这个警种,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多,行政执法量大,人民群众关注度很高,交警的执法一定程度上代表社会的公正公平正义,执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问题。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管理。今年开展 “执法攻坚年”,为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特别是为了整治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突出问题,我们出台了五项铁规,规范了违法处罚工作的严格规定。省委书记徐守盛在向“全国模范交警队”矮寨中队发出慰问信的时候,就对全省的交警有专门的要求,要求全省交警"发扬优良传统,再接再厉,努力争当平安建设的先锋、遵纪守法的典型、服务群众的模范、公正执法的标兵,为维护万家平安再建新功!"省公安厅交管局党委严格按照守盛书记的指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严格执行"五条铁规"和规范交通违法处罚工作为突破口,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好公安交管执法中存在的不讲程序、不讲标准、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   

    范子文:通过杨政委介绍,我们知道五条铁规出台以前所存在的背景,也就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所提出来强烈反映出来的不执法或者乱作为等等这样一些强烈的问题,出了五项铁规。五项铁规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觉得特别的严厉。当然,我们从字眼上看比较简洁,同样也非常非常的专业化。那对于一名普通的交通参与者来说,咱们怎么去界定我们怎么知道交警到底是违法了还是没有违反五条铁规?我们怎么样去明确界定的标准。   

    杨能:我们制定禁令性的"五条铁规",语言比较简洁,对执法有特殊的刚性要求。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五条铁规的具体内容,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拓宽监督的渠道,这里对五条铁规的条文做一个简单的解释。第一 "罚款不开具有效票据",这是指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收取执法驾驶人罚款现金后,不按照规定开具省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开具其他类型的票据,或虽已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但票面金额少于实际罚款数额的情形都是属于此类。第二"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这是指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经过调查、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等法定程序而实施罚款的行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不开具处罚决定书,或不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第三"路面罚款直接收取现金"。是指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虽经法定程序实施处罚,但直接向驾驶人收取罚款现金的行为。第四"'包年''包月''管理费'等形式执法。"这里是指民警个人或单位对长期在自己管辖的辖区内运行的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按期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既包括民警或单位直接收取的情形,也包括通过中介或公司间接收取的情形。第五 "采取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后无正当理由不作处理或私自'了难'处理。这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指民警对车辆或证件采取强制措施后故意刁难执法相对人,有条件处理却故意拖延、不作处理的行为;另一种情形是指民警扣留车辆或证件后,不上交,不移交,不录入系统,有人打招呼后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作处理或减轻处理。基本上对于这五条铁规,针对这些情形来做出的。   

    范子文:刚刚杨政委说出了五条铁规清晰界定标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这也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平常我们交警对于交通参与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一定的处罚,当然我们现在也要作出互相的监督。这也是深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当中的一个具体的体现。听到杨政委这么一介绍,我们特别的理解了五条铁规具体内容,也清晰了如何去界定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当中是否违反了这五条铁规,是否违规执法,也更好的维护了我们自己的权益。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咱们发现了交警可能存在这样的违规执法的行为,那我们怎么样去反映这个问题?我们反映的途径在哪里?   

    杨能:我们向社会公布公告我们的五条铁规,主要的目的还是欢迎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人民群众发现公安交警部门或交警个人有违反"五条铁规"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监督:一是向本级交警部门或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二是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三是可以拨打特别服务电话12122报警服务电话,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进行举报和投诉。我们对于群众的举报或投诉,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人民群众也可以对交警部门或交警个人违反"五条铁规"的执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范子文:通过以上这几种方式,人民群众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于交警部门的执法进行很好的监督。其实我们今天的访谈,都是围绕我们交警部门要严格执行五条铁规争当公正执法标兵,这是为了人民群众在交通出行方面更加的便利,更好的去享受这样一个服务。那很多的网友对于今天的访谈也特别感兴趣,欢迎大家在我们访谈过程当中,把你们想要提交的问题通过在线提交的方式,待会我们会留一部分时间给杨政委和网友进行再现交流。说到这边,可能也有很多的人民群众也会好奇,咱们遇到了问题也投诉了提出了我们的建议,在我们不知道公安内部五条铁规具体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在这边请杨政委跟我们好好介绍一下,五条铁规执行的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杨能:制定五条铁规是带电的“高压线”,“高压线”就是对违法的行为一定要处理。具体实行五条铁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时发现单位或民警存在执法问题时,将直接启动内部监督程序,即由纪检部门牵头,法制、交管等业务部门配合,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相关问题一经查实,即按照警纪警规作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处理。另一种情形是群众遭遇上述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后,受理投诉或举报的交警部门要启动调动程序或者要求相关交警部门启动调查程序,相关问题查实后即作出相应处理。   

    范子文:其实这也是一个特别明了特别清晰的,对于五条铁规确实实实在在的存在,而且维护了我们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执行程序,也是一目了然我们知道一个好的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好的措施来落实,而不简简单单只是纸上谈兵,要落实到实处,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办实事。那交警部门在贯彻和推动"五条铁规"时,具体都采取了那些措施?       

    杨能: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了"五条铁规"的实施:一是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严厉整治执勤执法工作中乱扣车、乱扣证、乱罚款"三乱"等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开展,由分管副厅长汤向荣同志和总队党委班子成员率队深入群众中专题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于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有交警的四风问题,现在目前来讲征集到执勤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70余条,我们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的突出问题,我们在办理各类案件当中进行核实,主要做到"三个不放过":案件底数不清不放过、执法问题不明晰不放过、案卷材料不齐全不放过。二是实行"三个一律"政策。"五条铁规"实施以来,全省建立了省里抽查、支队核查、大队普查三级检查工作模式,把"五条铁规"执行情况纳入到全省重点工作评估和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在源头整治机制上入手,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整改,将问题落实到人,责任上肩,对违反"五条铁规"及存在突出执法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实行"三个一律":对主动清查出整改问题的一律不纳入考评;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一律评定为执法不合格单位并通报全省;民警主观故意不履职或徇私情导致执法问题的,一律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三是构建群众监督机制。群众的参与就是我们执行好五条铁规最重要的环节。对五条铁规进行了广泛宣传,731号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郑重承诺,同时也邀请了群众代表共同的来监督交警遵守五条铁规。820,我们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集中采访,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公布举报投诉的途径。我们总队的指挥中心24小时通过特别服务电话12122接受举报和投诉,对群众反映问题逐一组织核查整改。   

    范子文: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次交警部门也是特别认真严肃的对待这一件事情。从集中整治到内部考核,再到群众和媒体监督,我们看到"五条铁规"不再是一句空话,而且是实实在在落到实处,真真切切的看到了我们公安交警是如何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那请问一下杨政委,从推行到现在"五条铁规"的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效果?下一步我们还将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没有?  

    杨能:五条铁规"正式颁布并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核查执法案件21.3万起,查纠执法问题1620个,已有1532个问题被整改到位,有效整改率达95%;比如媒体曝光的凤凰县交警大队的问题,被省级挂牌整顿;全省有2名交通协管员违反"五条铁规"被辞退。目前,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进一步规范,对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反映出来的突出执法问题在逐步减少。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涉及交警的信访事项同比去年下降了25%,下降幅度还是比较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抓好问题的整改,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人民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核实整改,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范子文:大家可以看到这一次交警部门也是真真正正在为我们的群众办实事,每一次说到人民群众和谁打交道打得最多,路面上看谁看得最多就是公安交警部门,非常辛勤的交警。这一次有很多的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待会会把时间留给网友。我想问一下杨政委对于这样一个时间的看法也是网友们一同关心的,此前媒体报道湖南推行交通违法处罚"零减免"之后,社会反响很大,不知道您对这件事情有着怎样的看法?   

    杨能:实行交通违法处罚"零减免",现在在社会上反响很大。今年的69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副省长盛茂林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交警部门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规范交通处罚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从治理公车、治理警车的违法开始,大力推行交管工作的新举措,这项举措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湖南日报》、红网等中央和省级媒体都在显著版面进行正面报道。应该说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最不满意的,就是在交通违法以后,被免处的都是有权、有钱,或者跟交警部门有关系的人,老百姓没有被免处的渠道,这是老百姓最痛恨的。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交通违法处罚不公平问题,按照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副省长盛茂林和省公安厅党委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全省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对任何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罚罚款,对违规减免罚款的,一律按"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相关领导的法纪责任。同时,在严格把关交通违法数据质量、履行执法告知职责、严禁违规消除交通违法信息、严禁违规减免交通违法罚款、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措施、严格内部考核和责任倒查等6个方面制定了规范性措施。目前来讲,我们正在对全省的交通违法处罚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从技术上,从源头上管住违法减免的问题,使违规减免从"不可为"变为"不能为"   

    范子文:这也是特别严厉的事情。对于人民群众老百姓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我们都可以公平公正的站在一个违规处罚的条件上来获得自身的权益。对于很多网友,今天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参与到讨论过程当中,也欢迎网友们加入到我们今天的讨论。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就交给网友,看网友有什么问题想和杨政委一起来讨论和交流一下。  

    网友1124:早段时间,网络上兴起一个新的热词,叫"中国式过马路"。由此也引发了全社会对"交通文明"的大讨论,有些城市通过罚款来强制约束行人乱穿马路现象,但效果褒贬不一,请问杨政委对"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怎么看,我们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和措施来制止这种行为,提升咱们湖南的交通文明?   

    杨能:现在网上或者是在新闻报道的情况来看,对于中国式过马路这个词用得比较多,中国式过马路,我的理解应该是相对于那种“红灯停,绿灯行”的这么一种过马路的规范行为,在我们国内有很多的交叉路口,行人过马路的行为的描述。因为这个行为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同的具体情形,但是更多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比较多。因为中国式过马路是一种行为,还没有到一个法律的概念,那出现这种行为可能有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教育还要更加深入人心,要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二是有一些现实的管理问题,管理没有到位,群众的从众心理趋势,很难共同来遵守道德法纪的底线。三是安全意识非常薄弱。认为乱穿马路出现安全问题,有可能但是不一定能够降临在自己头上,这么一个侥幸心理。还有一个客观上的条件,就是可能在红绿灯的配时问题上,可能等待时间较长,超过了人们心理的承受限度,这也使一部分人,急着赶路的人突破自己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范子文: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闯红灯的现象是一种调侃,刚刚杨政委说了几方面的因素导致这样一个行为,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途径上面。我们有没有一些办法或者有一些措施来制止?或者是来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对中国公民来说也是一个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杨能:中国式过马路不是法律概念,是老百姓对于过马路乱象的一种强烈反映。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途径还是要提高法律和道德意识,就要提高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大家共同来维护法律,维护秩序,共同的遵守法律,维护交通秩序,这样才能够使我们社会更加文明,管理更加规范。具体来说,目前来讲,整治和制止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第一,进一步完善规范行人过马路的基础设施。比如在红绿配时上面进行全省的调查和考察,对于配时不符合交通实际情况的,及时给予整改。另外,我们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在中央设置隔离护栏,同时我们在中央等待区设置了安全防护措施,另外我们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设置一些语音提示装置,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人过马路的基础设施,从客观上从硬件上减少网民所讲的违规的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发生。第二,在部分重点路口实行重点管控。特别是对于行人比较多,混合交通情况比较复杂,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在道路情况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行人过马路的其他设施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对行人过马路的路口进行增派执勤岗点和加派执勤执法人员,包括我们的交通文明劝导员。通过纠正、教育、批评乃至处罚等具体措施具体进行整治。第三,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红网、通过网络,通过主流媒体和相关的媒体,对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陋习进行曝光,同时在曝光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的对于具体情况和危害结果给予说明,特别是我们近期也播报了一些,可能有一些惨痛教训的画面,比如说闯红灯造成了车毁人亡的严重交通事故,所以就要更多的交通参与人,特别是行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具体危害。宣传教育的另外一个方面是要求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我们认为交通安全意识要从娃娃抓起,交通安全的维护要从社会、从家庭抓起,通过全社会努力加强交通文明意识和守法水平。三是注重对交通违法的现场教育,号召,号召全体交通参与者,特别是交通民警以及交通协管员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增加交通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甚至也采取了相关的措施,真正达到教育深入人心的目的。   

    范子文:对于现在长沙的市民来说,也会经历这样一些时刻。比如说交通劝导员也会告诉你不该横穿马路等等一些行为,刚刚杨政委跟大家说了有这几方面的措施,措施仅仅是措施,最重要的是每一个人应该能够清楚这件事情是不对的,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深入人心的抓好教育的问题。这个话题告一段落,看另外一位网友。  

    网友2243:我是湘西的,曾经在常吉高速上有过超速违法纪录,我知道后就很注意提醒自己按限速标志来行驶,但是前段时间还是被高速电子警察抓拍了超速,而我认为我是在规定限速范围内行驶的,我身边一些同事也有同样的疑惑,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求证这些超速纪录是否合理?  

    范子文:我相信在高速上行驶过的司机朋友们都会有同样的问题,是看自己的仪表盘还是看限速指示标呢?有没有什么方式求证自己的超速记录是否合理。  

    杨能:关于测速和超速的问题一直是网友关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量也比较大。从理论上说雷达测速的仪器应该更加精准于车辆的时速表。遇到了自己认为超速的情况,而自己在驾驶当中又认为没有超速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相关的途径来进行查证和求证相关的事实证据。比如说刚才网友说的,常吉高速上面测速的问题,可以去常吉大队或高支队的任何一个大队中队查实核实测速的图片,对于车辆违法地点和实际速度进行核实,交警部门会提供相关的证据。二是以要求常吉大队出具测速仪器检测合格的证明。测速仪器是交警执法的装备,采购是正常的途径,必须是合格产品,同时对于测速的仪器,像车辆一样年检年审,应该说途径和设备渠道是比较规范。质检部门对设备的检测,合不合格有一个检验标准。我们采取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发生鼓掌的社会第一时间停止使用,只有检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范子文:对于仪器来说,应该是有着一定的保障。总而言之,我们对于测速执法活动当中也是比较严格的,刚刚也说到了,对于测速的仪器来说,合格与否都是经过了严格程序的审查,像车辆一样,要经过年检,他也得年检,不合格一律停掉。如果网友对于超速违法的行为有自己的疑惑,可以通过杨政委提到的这几个部门、这几个方式进行查证,看到底是不是。   

    网友0047:做为一个老司机,觉得现在路面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是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还是挺多的,比如随意穿插,变更车道,很多时候还很容易引发事故。不过我知道交警和电子眼也不可能无处不在。我的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每天出车在路上其实都能拍到这些不文明甚至是违法的交通行为,我想问,我行车记录仪上拍下来的这些视频能否提供给交警做为违法证据?如果可行,也许能发动更多的驾驶人,形成相互监督,促进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的局面。  

    杨能:这里可以很明确的告知这位网友,只要是摄录的视频资料能够完整的反应被摄录对象的交通违法行为,便可以提供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也可以基于你所提供的证据对违法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在这里,我们也欢迎广大网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和举报。前段时间,准确的说是今年724日,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目的便是要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全面参与交通管理,实现对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更为有效的打击和处理,共同来维护正常的交通通行秩序。但也要提请网友注意,实施行政处罚要求证据确凿、充分,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摄录内容都能够成为交警实施处罚的依据。要使摄录内容具备确凿、充分的证据效力,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能够准确无误的反映出被摄录对象的违法时间、地点;二是能够完整的反映出被摄录对象的违法过程;三是能够准确记录被摄录对象的车牌;四是能够清晰的反映出周边的道路环境,如交通标志标线等等。  

    范子文:感谢杨政委为我们详细的解读了湖南公安交警"五条铁规"的内容和具体实施细则,以及我们如何界定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违反了"五条铁规",确保了我们在以后遇到问题的过程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期盼我们的公安交警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下,更好的贴近群众,为群众服务。今天的访谈就要告一段落了,再一次感谢杨政委的到来,也感谢网友的参与,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推出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访谈,再见! 

    杨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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