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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30日讯(通讯员 赵文曙)贯彻开门搞活动,促进“四风”问题的整改和审计事业的发展,省审计厅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二督导组的要求,率先出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是征求意见公开。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围绕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够不够、实不实,是否聚焦“四风”,把征集到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意见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提意见。二是剖析问题公开。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围绕查摆的问题剖析深不深、真不真、严不严,是否触及灵魂,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监督。三是整改措施公开。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中,围绕整改措施适不适当、到不到位、管不管用,是否边整边改,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向群众公开,让群众评判。
《实施办法》规定:对三个环节中公开的内容,全部进行民主评议,如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5%以上,将重新查找、剖析或完善,直至群众满意为止。此次公开的范围为审计厅机关和市州审计局。《实施办法》还对“三公开”的方法、步骤及要求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