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30日讯(记者 董雷)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党上下极其重要的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真正做到教育实践和安全监管“两不误、两促进”,这都是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8月29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湘凌作客红网嘉宾访谈,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惠民生”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刘湘凌认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实践创新,也是推动湖南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重大政治机遇,更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前些年的“问题奶粉”事件重创整个奶粉生产行业,近来发生的“毒胶囊”、“硫磺熏蒸山银花”事件等,加重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担忧。作为专业的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就必须要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不留死角,用延安整风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刮骨疗伤的勇气,严肃认真地解决“四风”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凝聚人心、取信于民。
比如,针对近来一段时期,保健食品市场广泛存在的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良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这样一个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以规范市场秩序为基础,以整治保健食品“四非”为重点,以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安全。
截至8月20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511人次,检查企业8920家,其中:发现非法生产企业4家;发现无证经营企业120家,经营不合格产品企业140家;以会议、讲座形式非法宣传的企业15家;全省保健食品监督抽样570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48批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7起,罚没108万元,查扣违法保健食品197875盒(瓶),涉刑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3件,总涉案货值2.65亿元。
刘湘凌提醒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如果购买到假劣药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对假劣药品实名举报后,会派人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7个工作日内会反馈查处情况。为方便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反映餐饮和用药突出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在全省全面开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并推进“12331”电话向县区延伸试点,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畅通全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问题投诉渠道,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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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刘湘凌与网友在线交流实录(节选)
主持人:听到刘局长作客红网网站的消息,网友们非常关心也非常关注,纷纷提问。有一位名叫老百姓的网友说,请问刘局长,你是专业执法部门的领导,你认为现在市场上假药多不多?老百姓到药店去购买药品时,总担心买到假药、劣药,作为药监部门的负责人,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刘局长:药监部门组建以来通过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药品市场秩序已经明显改善,药品质量已经明显提高,用药安全满意度也在稳步提升。应该说,目前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劣药的现象还是很少。因此,广大消费者在通过正规途径看病用药,特别实在正规药店、医院买药,买正规企业生产、销售的药,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
在这儿,我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去药店购药,有这么几个方面是值得大家注意的,第一,要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药,并要求药店开具票据。第二,仔细查看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标识不全的药品不能购买。第三,不要盲目随从广告。药品广告需包含企业名称、产品批准文号、产品使用注意事项、广告批准文号等基本内容,不得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及违反科学规律的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若您发现神乎其神的药品广告,就要留心该广告可能存在虚假内容,误导患者。第四、用药前最好咨询医生,购买处方药请医生开具处方。第五、要多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特别是要重点防范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以免上当受骗。这对大家购药会有帮助。
主持人:有一位名叫闲人的网友说,“消费维权”是政府关注也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在此请问刘局长,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如果购买到假劣药品时应该怎么维权呢?
刘局长:日常生活中老百姓购买到假劣药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对假劣药品实名举报后,会派人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7个工作日内会反馈查处情况。为方便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反映餐饮和用药突出问题,我局已在全省全面开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并推进“12331”电话向县区延伸试点,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畅通全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问题投诉渠道,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持人:有一位名叫“春暧花开”的网友说,我们注意到,现在保健食品的广告特别多,而且有许多广告夸大功效。保健食品到底能不能代替药品,如何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我们应该给消费哪些提醒?
刘局长:保健食品有两个特点,一是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的人群食用;二是它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是食品而不是药品。目前,有些商家为追求经济效益,违法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导致一些消费者受其误导,购买保健食品来治病,这是一个消费误区。目前市场上经过批准的保健食品有两种批号,一种是卫食健字号,另一种是国食健字号,如果是卫食健字号,可以从卫生部官方网站保健食品批准公告目录中查询;若是国食健字号,则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中查到。凡查不到相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者批准文号与产品名称不相符的均为假冒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它的标志是看包装上是不是有专用的“蓝帽子”标志;药品是用来治疗疾病的物质,它的标志是看包装上有没有“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
在这里,我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虽然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是药品,不能用来代替药品治疗疾病。请谨慎购买。
主持人:网友们不要担心,我们食药监部门有统一的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31,大家遇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反映。在节目最后,我想请问刘局长,您对于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有什么样的期待?
刘局长:以我的理解,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根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就必须依靠群众路线;实现中国梦,要依托人民来实现,也必然要依靠群众路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伴而行,都得到了丰富和发展。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西方民主政治的根本差异。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这一生命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就有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坚实根基。我们各级各部门的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同志,一定要领会中央和省委的思想,以上率下,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更好地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我对这项活动充满信心。
主持人:刚才听了刘局长的介绍,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在不折不扣走群众路线,贴近我们群众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和广泛参与,这也充分说明了只有走群众路线,我们才可以更大限度地贴近民生、贴近群众,才会有贴心的服务;只有贴近群众党才会有生命力,我们的事业才会有发展的动力。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嘉宾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