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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是虚拟空间,不等同于是虚拟社会,而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个别人认为网络社会是虚拟社会,利用身份的虚拟性和隐匿性,把网络社会当作“化粪池”,在网络上为所欲为,大肆制造网络糟粕,制污排污,污染网络环境,以致于谣言层出不穷,蛊惑视听,误导舆论,不加处置就会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当然,谣言古已有之,不是随网络产生的,只不过网络降低了谣言传播的门槛,加快了谣言传播的速度,扩大了谣言的影响面,加大了谣言的破坏力。
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已刻不容缓。治理网络谣言除加强对造谣者的打击力度、提高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外,网友提高自我媒介素养也是净化网络环境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多数网友而言,提高网络媒介素养就是提高自身对于网络媒介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和评估的能力,以及正确制作和传播的能力。
网络时代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每天都有包罗万象的海量信息被制作和广泛传播。毋庸置疑,大量的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人们对信息的获取以及对周围世界的了解和认知,但是也泥沙俱下,真伪难辨。
良好的网络媒介素养是使用网络的一道无形的“防火墙”。网友浸泡在网络海量的信息中,良好的媒介素养使自己免遭虚假信息的毒害,帮助网友辨别信息的真伪,保护自己不被误导,不受欺骗,不跟风炒作,不人云亦云,不因虚假的信息而作出错误的选择。
良好的网络媒介素养是行使知情权的“鉴别器”。知情权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之一。网络加速了信息的传播,方便了信息的获取,信息开放程度、透明程度和共享程度更高,使人们知情的范围成倍扩大。知情权的前提是信息的真实,无论获取多少虚假信息都不能算作知情权的实现。提高自我媒介素养,正确选择、理解、质疑、评估网上的各种信息,从多角度多领域获取贴近真实的信息,是实现知情权的基础。
良好的网络媒介素养是行使表达权的“过滤器”。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发言人。如何正确运用网络带来的如此方便的表达权,这是对广大网民的考验。滥用表达权害人害己,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良好的媒介素养让人们在行使表达权前深思熟虑,谨言慎行,自己不制作谣言,不相信谣言,也不做谣言的“二转手”,客观理性地表达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鞭挞假丑恶,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
文/黄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