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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动员部署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廖远哲 编辑:王娉娉 2013-08-22 19: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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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22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廖远哲)8月22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就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就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智余主持。
  
  游劝荣在会上指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是检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近段时间来,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队伍在树立正确执法理念、理性文明执法、规范检察权运行等方面暴露出许多严重的问题。因此,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是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做好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呼应信息化、全媒体、自媒体时代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监督愿望不断增长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自选动作”,是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干警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途径。
  
  游劝荣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认真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的自觉和信念,坚定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做好“除虫护花”工作,通过正确行使检察权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不因检察机关不正确的执法行为而损害当地的投资发展环境,不因检察机关不正确的执法行为而损害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当地良好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标志,努力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进一步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努力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维护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以及其他特定人群在内的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规范办事,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打造一支湖湘检察的文明之师;加强检务公开,扩大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游劝荣强调,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一要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和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并且持续开展的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相联系;二要联系实际工作查摆问题,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解决问题,努力形成一套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三要加强领导,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指导、督察,各级检察院党组、检察长要把教育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四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总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执法理念教育活动机制。
  
  此次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为期5个月,活动分学习讨论、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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