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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20种情况下 纳税人有凭证也不能抵扣

来源:大河网 作者:王俊伟 编辑:刘正需 2013-08-20 15:26:1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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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之前的报道曾讨论,“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倘若“抵扣进项税”比“低价购买”更划算,肯定会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抵扣凭证。
  
  但有个问题不能忽略:你拿到的这些抵扣凭证,到了国税局,并不一定都能准予抵扣。
  
  那么哪些“菜”剜回来后能下锅,哪些不能?初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你,是否已心中有数?
  
  说法
  
  抵扣,增值税的孪生兄弟
  
  “营改增”后,有些企业老板遭遇“幸福的烦恼”,不免“抱怨”几句。
  
  郑州一家企业负责人跟记者说,缴营业税改成缴增值税,说起来确实是件好事,让大家避免重复纳税,但是也怪麻烦,“比如买东西吧,你得成天算计,到底是要发票不得不买贵的,还是图便宜而舍弃增值税专用发票?这还不算,有时,即便对方给你开了专用发票,也不一定能抵扣。”
  
  这种烦恼,来源于增值税与“抵扣”与生俱来的孪生关系。
  
  增值税,就是以经营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河南大光华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邵启芳介绍,全球各国计算增值税时,都不是先计算出各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乘以税率,而是从销售总额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款,即“抵扣”。
  
  也正是因为这种税款能随着货物逐环节转移,所以增值税的最终埋单者,并不是经营者,而是终端消费者。经营者只不过是为消费者代缴税款而已。
  
  同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计税方式,企业从经营和竞争的角度讲,既希望自身环节创造的增值额越多越好,又希望自己能抵扣的进项税越多越好、从而应纳税额越少越好。
  
  于是,其就必然希望自己尽量多地取得上游发票,并尽量少给下游开发票。
  
  分析
  
  五种凭证可抵扣
  
  抵扣如此重要,那么究竟哪些凭证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河南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陈俊岭介绍,根据规定,“营改增”后总共有5种凭证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税收缴款凭证。
  
  这其中,有几点需要提醒和解释一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这5种凭证中最主要的一种扣税凭证。需要提醒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于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
  
  农产品购销方面,若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肯定是按其上面注明的税额抵扣。但这里有个特殊情况:目前我们国家的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他没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若是购买他的农产品,只能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至于零散经营的农户,他们甚至连销售发票也没有,这种情况应由收购者向农民开具收购发票。所以这两种发票也是允许抵扣的。
  
  运输费用方面,因为此次“营改增”试点已经包含了交通运输业,但未包含铁路运输。所以铁路运输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运费结算单。所以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费结算单,也可按7%抵扣进项税额。
  
  提醒
  
  20种情形下,有凭证也不能抵扣
  
  那么,是不是只要取得了上述5种凭证就能抵扣?
  
  比如,一家企业购买了办公室空调,它拿到了商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购买饮水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为职工中午热饭而购买的微波炉,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一家报社购买的电视机能否抵扣?
  
  对此,河南省祥瑞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程凌云说: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若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上述购进项目中,究竟哪些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比如,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抵扣;企业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也不能抵扣。
  
  就拿前面提到的报社来说,如果它购买的电视机,安装在单位职工宿舍里,或者职工餐厅,那就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就不能抵扣。如果它购买的电视机用在采访工作中,比如专门为体育新闻采访部门购买,便于体育记者收看球赛直播来写新闻稿,那就是为了它的新闻产品的生产,这就可以抵扣。
  
  像企业购买的饮水机、饮用水、微波炉,若是为企业员工集体福利而买,就不能抵扣。
  
  关于以企业名义购买的进口豪华轿车,如果是企业生产经营使用也可抵扣。这也是此次“营改增”的一大亮点。
  
  程凌云说:“经我们事务所统计,总体上大概有20种情况,进项税不能抵扣。”
  
  有问有答
  
  问:我们是一家广告代理公司,这次“营改增”,我们的增值税税率是6%,但是前几天我们购买了一台打印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17%,能按这全额抵扣吗?
  
  河南华夏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徐保国:此次“营改增”规定动产租赁业之外的现代服务业(其中就包括广告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这是它的销项税率,也就是这家广告代理公司提供广告代理服务,收到服务款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为6%。6%是这次“营改增”新增加的税率,这可能是考虑到现代服务业(尤其是存量企业)在试点期间可抵扣项目比较少,国家为不增加试点企业税负,特意新增的低税率。广告公司购买的打印机,上游销售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广告公司应当按照发票注明的税额据实抵扣,绝对不是按照6%的税率计算后抵扣。而且,如果这家广告代理公司当期总的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直到抵扣完为止。
  
  问:有一家企业为我们单位提供上下班通勤车服务,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我们支付的费用所含进项税额是否也可以抵扣?
  
  徐保国:一般纳税人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是付费单位为企业职工提供的一项集体福利,根据规定,这部分费用所含进项税额,不得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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