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通讯员 甘艳 龙云翔)8月5日,记者从长沙市纪委获悉,长沙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股权及收益专项清理工作。
目前,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长沙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股权及收益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长沙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股权及收益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市工商局为成员单位。
本次专项清理对象为市属国家出资企业(含各级子公司),没有实行公司制改革的企业(即没有“股权”概念的企业)也要进行清理。清理范围涵盖市政府出资授权市国资委为出资人代表的国有股权;市国资委监管(含委托监管)的企业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长沙先导区、高新区、经开区所属企业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其他各类含国有股权的企业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
本次股权清理的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清理内容为国有股权的初始形成、设置、比例及变动情况(包括审批、账务处理及核算情况等);国有股权出资比例实际到位情况;国有股权投资收益及收缴情况(包括历年收益分配及分红情况、收益收缴及财务核算情况等);国有股权的质押情况;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情况;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股东权利及义务的履行情况(含公司章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等内容。
如在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督查整改阶段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未按时完成或不积极组织清理,出现失职、渎职造成企业资产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市纪委、市监察局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电话:0731-88668101,邮箱:298191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