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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出台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刘雅 陈熙 编辑:杨洁 2013-08-02 08: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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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茶陵站8月1日讯(分站记者 刘雅 通讯员 陈熙) 近日,茶陵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提升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推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据了解,此《办法》共五章25条。在第二章中,分为决策、执行,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行政服务,执纪、执法和司法工作,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闻宣传报道等“九个板块”,详细列出了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72项情形。

  另外,《办法》规定,各级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损害管理或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给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视情形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诫勉谈话、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相应处理。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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