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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中小企业平均减税幅度达四成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刘正需 2013-07-31 10: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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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财政部公布了上半年税收收入分析数据。数据显示,1—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2万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分析,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增速回落,导致与经济指标密切相关的税种收入增速放缓。比如,国内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4.2%。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工业增加值和商业增加值,由于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双双出现回落,导致上半年国内增值税增速回落。在20个重点工业行业中,有7个行业的增值税收入下降,其中,煤炭和有色金属行业增值税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同比分别下降24%和11.1%。
  
  相比之下,个人所得税出现较快增长,实现收入3630.79亿元,同比增长11.0%,比上年增速加快了19个百分点。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资薪金所得税增长;二是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征收个税增加。
  
  “尽管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形势严峻,但为企业减负让利的各项政策措施却在提速。这对缓解当前企业经营压力,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意义重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营业税为5%。以月营业额接近2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免征政策实施后,企业每个月可以减轻税负600元到1000元。600多万户小微企业加起来,减负规模就是几百亿元。
  
  刘尚希认为,给小微企业减负,有利于稳定就业。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这次涉及600万户,看似规模不大,但政策的辐射面却很广。以一个小微企业10个人计算,这项政策涉及6000万人的工作。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阵痛期,这项政策无疑是减轻阵痛的良方,及时为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助推力。
  
  同样,从8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将从区域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2013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200亿元。其中,减税最多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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