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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7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和清 杨杰妮 实习生 李林燕 张沁芳)7月29日,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优化办在长沙召开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收费专项检查行动动员大会,为期5个月的“优化发展环境”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正式启动。此次检查内容为省直、市州、县市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公用事业单位)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将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检查国土、建设(含规划、房管)、环保、水利、公安(含交警、消防)、人防等部门和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9个方面:市州、县(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越权制定收费政策;收费单位违反规定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时限;不执行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政策继续收费,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收费标准长期执行不到位或者擅自减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降低后仍按照原标准继续收费;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强制收取或代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交纳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变相强制收费;行政机关将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企业等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费;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违反票据使用规定收费;其他违反国家、省收费管理政策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据悉,此次检查分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整改及完善政策阶段。对不按要求支持、配合检查工作,以及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乱收费案件,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