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临武县双溪乡胡家田村委胡某加与胡某国、胡某信等人受雇于某房地产项目务工,7月10日下午3时左右,在工地低于地平面大概5-6米处做搬运石方筑墙,当时气温很高,胡某加在搬运石头的过程中突然倒地,施工方立即拨打120,等120过来时证实已经死亡。
7月11日上午,调解小组召集双方当事人在临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调解庭展开调解。死者家属提出,施工方赶工期超量工作又是高温作业,要求施工方赔偿77万。施工方认为事发后马上打了120,不是工伤,同时表示事情发生了肯定要处理好,不会推卸责任,只愿出20多万。
经三天连续调解,7月13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施工方自愿一次性赔偿死者丧葬费、死亡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99500元,施工方付款后不再因此事承担任何责任,且双方不再向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等任何第三方追究该事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