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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综合讯 据株洲晚报消息(记者 赵菲菲)昨日下午,记者从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并于年内出台《株洲市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日,我市出台《2013年落实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提升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根据《要点》,今年株洲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整顿和规范中介机构和各类协会收费行为;建立涉企行政处罚向同级优化办报批制度;做好涉百强中小工业企业检查专项备案工作。
《要点》规定,今年将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超时审批、指定中介机构为企业有偿服务、不诚信守约等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的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行为。同时健全查案责任制,确保有案必查、查处必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有案不查或上级交办案件查处不力,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办、效能办约谈单位行政一把手,并在优化、效能工作政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昨日,市优化办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年内或将出台《株洲市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拟定中。
市领导龚凤祥、王志刚、余明刚、陈立新出席株洲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