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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报告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宁 编辑:高芹 2013-06-28 09: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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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7日讯(通讯员 向民贵 符红松 记者 李宁)“我家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理好,是否属于报告事项?”今天,在泸溪县委组织部,一位拟提拔的干部向工作人员咨询。今年5月起,泸溪县开始实施干部任前廉政报告制。

  该县要求拟提拔重用对象对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于任前向组织报告说明,由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委对个人呈报事项进行核查,对报告事项不实的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对其个人“德”的方面进行否决,并存入个人档案,永久备查。到目前,该县拟提拔任用的两批19名科(乡)级干部均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提交了任前廉政报告。在干部考察环节,有一名干部因个人廉政事项报告不清,有待进一步核查而暂缓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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