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回复】您好!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按全国统一部署8月1日才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按税款所属期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即试点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提供的应税服务,应按规定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在此之前提供的应税劳务,仍应按原规定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