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2013年怀化辰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共85名

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3-05-20 09:40:56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辰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实行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招聘岗位、职数和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学历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专业放宽到3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本人、父母或配偶一方在2013年1月1日前具有辰溪县户籍(含本人生源地辰溪)。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9日,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星期六、星期天正常上班)。报名费按物价核定每人200元。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带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的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专业技术知识(100分)
  
  下午14∶00-16∶00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定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星期六、星期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笔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专业技术知识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术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技术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专业技术知识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对拟聘对象德能勤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因体检不合格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因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分步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
  
  七、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45-5222230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45-5252429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