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政策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含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国政府与对方国家订立双边税收协定有优惠税率规定的,可以享受优惠税率待遇;居民企业在对方国家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可以向对方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双边税收协定优惠税率待遇。

 

 


 
红网政务中心出品 编辑:罗雨晴 设计:成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