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实行递延到转让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科技人员等个人以科研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可实行5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也可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


企业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无偿给予股权奖励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奖励可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纳税。


 

 


 
红网政务中心出品 编辑:罗雨晴 设计:成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