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5号)


二、支持范围

1、高端人才引进;


2、创新研发平台建设;


3、在湘设立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的企业。


三、支持措施

1、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的,给予每个团队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


2、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新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任务和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类平台,省级财政通过科技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


3、 在湘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省级财政通过科技相关专项资金,择优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财政支持。


四、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新认定的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2017年拟在长株潭示范区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16年12月6日起施行。


 

 
红网政务中心出品 编辑:罗雨晴 设计:成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