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文件依据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湘财教[2017]40号)


二、支持范围

1、优化公共服务环境。


2、集聚培育高端人才。


3、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4、推进军民融合创新。


5、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三、支持措施

专项资金遵循“省级统筹、市县建设、滚动规划、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原则,采取省市共建模式实施,支持方式包括事前资助、后补助、购买服务、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基金投入等。除确定的省级重大标志性创新项目、重大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由省级采取项目法确定支持额度外,其他科技项目采取因素法下达长株潭。


四、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省本级新增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4亿元。


五、实施时间

年限为2017年至2019年


 

红网政务中心出品 编辑:罗雨晴 设计:成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