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财企﹝2014﹞55号。


二、支持范围

主要是《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指导目录》中的重点新材料产品的科研、技改、生产及产品应用推广。


三、支持方式

补助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按比例或定额进行补助。 补助额度原则上按照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首批次销售额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四、实施时间

2014年9月15日起施行。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15省本级安排2000万元对55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奖补;2016省本级安排2000万元对54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奖补;2017省本级安排4000万元对69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奖补。

 

红网政务中心出品 编辑:罗雨晴 设计:成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