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财企﹝2014﹞55号。
二、支持范围
主要是《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指导目录》中的重点新材料产品的科研、技改、生产及产品应用推广。
三、支持方式
补助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按比例或定额进行补助。 补助额度原则上按照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首批次销售额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四、实施时间
2014年9月15日起施行。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15省本级安排2000万元对55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奖补;2016省本级安排2000万元对54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奖补;2017省本级安排4000万元对69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