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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中心城市 长沙准备好了! |
"城市质量精神"是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质 量强市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15]18号)精神设立的。当前,长沙城市发展正在"创建 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城市经济的发展由速度向质量转变、由传统制造向智造制造转型,不但求量,更注重求精、求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长沙文化,为城市精神注入新元素。提升长沙市质量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
"城市质量精神"已列入国家考核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是"质量强市示范城 市"申报条件之一。
长沙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投票截止日期:2017年8月15日24:00止
同一设备同一IP每天限投一次。
严禁刷票,谢谢合作。如有发现此类现象,当日票数作废。
每一份参赛作品都是选手精心创作的心血,希望大家投票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为喜爱的作品投上一票。
特制定以上规则,请广大读者互相监督,共同遵行。
长沙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市民代表、专家 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围候选作品10件。
在红网及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设立公众参与投票通道,由公众投票评选出5件优秀作品。 投票结果由长沙市公证处公证。
优秀作品将由长沙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审定,确定1件优秀作品作为长沙市 "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口号录用奖1名: 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优秀作品奖4名: 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入围作品奖5名: 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将来稿作品采用A4纸打印后邮寄,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办公楼政 务中心(邮编410004);收件人:刘秋平;电话:18570617654。
通过电子投稿将作品发送至组委会官方电子邮箱:cszljs2017@163.com。
登陆红网《长沙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专题页面在线投稿。
投稿作品请注明"长沙市城市质量精神" 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参赛作品若被采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长沙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办方统一 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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